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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的税费(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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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房产税营业税每月固定征收
目前成都市的房屋租赁市场主要分为租用作营业房和租用作住房两种。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用作营业房的租赁房将征收12%的房产税和5%的营业税;用作私人居住的租赁房征收的税率相对较低,分别为4%的房产税和3%的营业税。
市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有关负责人称:“目前,我们使用的是核定征税的方式,即将房产税、营业税以及其他几个附加税种进行打捆核定后,每月固定向纳税人征收。
问题:私下签合同逃避租房纳税
该负责人称:“实际上,营业房还比较好监控,私人住房出租偷逃税的情况相当严重。”由于用作生产、经营的营业房因要按照其性质缴纳其它税,因此便于税务机关监控。而遍布城市各个角落里的私人住房出租则往往很难监控。
“按照有关规定,凡是租赁房屋,出租和承租方都必须到市房管局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税务机关则根据该合同对其进行税收监控。但目前到房管局进行正规登记的寥寥无几。为了逃避纳税和房管局收取的工本费等费用,目前绝大多数房屋出租者都是私下和承租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每月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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