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 四川鼓励民资办交通
作  者
栏  目 西部大开发
日  期 2003-06-09
稿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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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大开发:

四川鼓励民资办交通


    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把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全省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取消和废止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文件,对民营经济发展做到“四个不限”,即不限发展速度、不限发展比例、不限投资方式、不限投资额度,并提出近期重点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投资、开发和经营的12个领域,包括鼓励民间投资者认购城乡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股份等。
    
     允许民资提前进入对外资逐步开放的领域
    
     《意见》提出,要实行更加开放的行业准入政策,除涉及国家安全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其余领域均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凡是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都允许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我国承诺对外资逐步开放的领域,允许和鼓励民营资本同步或提前进入。
     重点引导民营资本投资12个领域
    
     《意见》提出了近期重点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投资、开发和经营的12个领域,包括各类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城市和城镇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教育事业,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医疗卫生机构,文化、体育产业化项目和社会福利设施等。
    
     《意见》提出,由政府出资建设的现有收费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部分股权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积极吸纳民营资本入股新建收费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鼓励民营资本参与中小水电、小型水利工程和水利通航建筑物等工程的投资,允许民营资本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参与电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者认购城乡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