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8 09:44:25 作者:田雨
最高法院要求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曹建明指出,一段时间以来,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不仅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而且复杂程度和审理难度加大,处理不好就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在处理群体性诉讼时,要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坚持既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好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又落实有关政策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的工作,注重并着眼于化解矛盾纠纷。
曹建明要求,2005年,全国法院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四个机制:一是贯穿法院工作各个环节的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排查调处机制,要按照属地原则定期对重点案件进行摸排调处;三是应急处置机制,要制定详细的分门别类的应急预案,确保能依法及时果断有效处置各种事件;四是责任追究机制,对没有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领导干部、法官等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继续深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曹建明说,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把集中处理突出问题与继续完善落实经常性信访工作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信访形势分析制度、信访流程管理制度和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协调制度。要继续狠抓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属地制度的落实,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曹建明强调,要坚持文明受理和果断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对合法上访的要依法受理,对无理上访的要加强疏导,对确属企图利用信访制度实现非法目的的,要根据情况依法果断地予以处置。
2004-12-18 11:06:16
最高人民法院排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时间表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排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时间表:明年1-2月份要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预选工作,3-4月份要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的预选人员,通过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后,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5月1日生效时能统一上岗。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表示,要抓紧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严格选任好人民陪审员,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键。各基层法院应优先考虑提名那些文化素质高,特别是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公民,把好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关。同时,要认真审查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条件,尤其是要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道德标准。
曹建明介绍,为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日常联络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已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关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筹备、协调和组织,指导地方法院开展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各项工作。
曹建明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内部都要确定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人民陪审员的联络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上级法院特别是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把监督、指导工作作为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同时,要抓好本辖区人民陪审员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相关管理、协调工作,承担本辖区人民陪审员的初任培训工作任务。
为做好培训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将编写人民陪审员专用培训教材,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顺利实施。
2004-12-18 11:04:41
最高法院:上级法院法官空缺主要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在北京表示,人民法院将改革现行法官选任制度,逐步实行上级法院法官空缺主要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的逐级选任制度。
曹建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要继续做好法官助理试点工作,条件成熟时逐步扩大试点工作;启动确定法官员额的工作;利用补充的编制,积极推动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试行工作。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和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的各项措施和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还将制定完善法官选任的组织、工作程序等相关规定;制定人民法院各类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完善队伍管理机制。
2004-12-18 11:00:38
最高法院:校园凶杀案仍为审判重点
发生在校园、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的抢劫、杀人等案件,成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关注的重点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对全国法院2005年工作重点提出要求。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严打方针,维护社会稳定。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杀人、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等有组织犯罪和多发性犯罪。要把盗窃、抢夺、抢劫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校园、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的抢劫、杀人等案件的审判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依法严惩赌博和毒品以及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净化社会环境。
曹建明说,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坚决依法严惩暴力恐怖、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涉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对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要加强司法应对,充分行使管辖权,坚决予以打击。
2004-12-18 10:55:46
最高法院: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制止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违法行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原则上不先予执行。
曹建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要高度重视对“三农”案件的审理,维护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案件的审理中,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切实保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企业改制中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曹建明特别强调:“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依法解决工程建设和工商企业中侵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
曹建明还要求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妥善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者行为,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发育和完善。
2004-12-18 10:53:15
最高法院要求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3年,并由保护过渡期进入后过渡期。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17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适应新形势,加强对涉外民商审判和行政审判的研究和指导。贯彻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解决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行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坚决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切实解决外国法律的查明问题和国际、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坚持公正司法,履行好与WTO相关的司法审查职能,重视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审理好涉及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植物新品种等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
此外,曹建明还要求高度重视和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间的司法协作工作,本着统筹考虑、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协商,解决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协作中的主要问题,使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协作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同时,要认真执行关于确认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决定,继续倡导与台湾地区的司法交流与协作,为促进两岸的和平统一做出贡献。
2004-12-18 09:45:39
最高法院要求从5个方面正确把握法院改革方向
“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起草、论证工作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7日表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必须从5个方面把握正确方向,突出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今后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深化审判监督程序改革,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具体办法,规范巡回审理工作,推进诉讼收费制度改革,从人员组成、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
曹建明强调,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必须从5个方面把握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对人民法院工作中不适应时代和人民要求的体制和机制进行自我完善;必须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是检验人民法院改革是否成功的首要政治标准;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不动摇;必须坚持立足国情,合理制定各项改革的目标和措施;必须坚持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充分尊重司法工作的程序正当性、公开性、中立性和终局性等本质特征。
 2004-12-17 08:50:13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隆重召开
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要求 增强司法能力 提高司法水平姜兴长主持会议 万鄂湘黄松有苏泽林奚晓明李克李玉成刘家琛王秀红出席会议
16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隆重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发表重要讲话。肖扬提出: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五个方面的执法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2004-12-17 18:50:12 作者:薛勇秀
维护司法权威渐成各级党政机关共识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分析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时说,维护司法权威逐渐成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识。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维护司法权威越来越重视。今年以来,罗干、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就维护司法权威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上海市委、江苏省委等还专门召开会议,强调要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并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倡导支持下,要求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不要插手、干预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不要批条子、打招呼,对办案施加影响,甚至代替司法机关对个案进行定性、处理;不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要随意调动政法干警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事务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正在进一步形成。
最高人民副院长曹建明今天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提出要不断提高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水平。
曹建明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加重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刑事处罚和民事制裁,依法制裁盗版、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积极配合开展好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营造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舆论氛围。认真实施《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实施,促进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的发,依法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坚持公正司法,履行好与WTO相关的司法审查职能,重视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审理好涉及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植物新品种等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依法保障对外开放。
最高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要求各级法院依法严惩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净化社会环境。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等专项行动提供了有力支持。
曹建明在部署明年工作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对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要加强司法应对,充分行使管辖权,坚决予以打击;要依法严惩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净化社会环境。
提高司法水平 掌握法院工作主动权 2004-12-17 17:53:28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今天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法院正确地分析形势,全面地、辩证地看待人民法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立足于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水平,牢牢掌握法院工作的主动权。
首先,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指出了司法工作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日益重要的作用。
其次,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更加有力。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强调指出,要大力加强基层法院建设,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对法院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发扬司法民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层建设情况的汇报后,就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司法保障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审议意见,为帮助人民法院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付出了极大努力,有力推动了法院基层建设。
第三,维护司法权威逐渐成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识。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维护司法权威越来越重视。今年以来,罗干、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就维护司法权威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上海市委、江苏省委等还专门召开会议,强调要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并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大力倡导支持下,要求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不要插手、干预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不要批条子、打招呼,对办案施加影响,甚至代替司法机关对个案进行定性、处理;不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要随意调动政法干警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事务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正在进一步形成。
曹建明最后强调,人民法院在面临着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法院司法公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正确地分析形势,全面地、辩证地看待人民法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分析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变挑战为机遇,做好应对各种困难和问题的准备,立足于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水平,牢牢掌握法院工作的主动权。
2004-12-15 08:50:34 记者 陈永辉 通讯员 黄 年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 建立执行威慑机制 构筑社会信用体系
北京12月14日电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座谈会,就建立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执行威慑机制,构筑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进行研讨。中央政法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建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就是把全国各级法院每年二百多万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及时录入到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库中,包括案号、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依据、执行当事人、执行标的额、执行进程和委托执行、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结案方式、实际执行到位款项、债权凭证发放等内容。以此系统提供的客观、全面、权威的信息为基石,通过与银行的征信系统相链接,并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只要被执行人进入这个系统,就说明其资信出现了严重问题。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之前,其向金融机构融资将遇到极大困难,注册新公司、购买车辆、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等将受到严格限制,甚至会严重影响被执行人及其高管人员的个人消费。
黄松有指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作为社会经济活动司法救济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中居于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制订出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有关软件也正在设计之中,力争早日建成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
2004-12-07 09:00:14
姜兴长在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 提高管理水平 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日前在江苏南京结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讲话中强调,要努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
今年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卓有成效:“两庭”建设成效显著;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装备建设的内容由常规装备向技术装备、网络信息化装备转移,建设的重心向基层转移;法院系统专网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姜兴长在部署明年司法行政工作时强调,要改革、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从整体上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为法官正确履行职责提供支持,保障和推动审判工作的顺利发展。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立足于基础性建设,使物质装备建设和司法行政管理协调发展。
姜兴长说,明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力度,要对事关全国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和基本建设工作,提出具有标准性的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尤其是高级法院也应当根据各项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下级法院相关工作的指导。
姜兴长特别指出,加强基层建设是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和着重点。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战略眼光对待人民法院基层建设问题,用发展的思路解决前进中的问题。要把基层硬件建设放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部署中来思考、研究,努力做到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稳健推进。
2004-12-03 09:05:31 记者 张慧鹏 通讯员 陈学勇 李 琳
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召开姜兴长王华元出席并讲话
广州12月2日电 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日前在广东省佛山市举行。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全国禁毒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对全国各高、中级人民法院今年6月份以来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以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2004-11-12 08:00:56 记者 姬忠彪 通讯员 凡 夫
奚晓明在全国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要求提高司法能力 防止两种倾向
广州11月11日电 昨天,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与会。座谈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行政庭庭长王秀红主持。
奚晓明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识到重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必要的司法保障。要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为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努力。在发挥行政审判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方面,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将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与维护社会稳定对立起来,动辄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借口,无视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对应当依法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不依法审判和执行。另一方面,也要克服“法院万能”的观点和倾向,对不属于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审判职能范围以及明显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案件,不能为了追求办案数量和某种效应而盲目受理或越权审理。要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奚晓明强调,各级法院要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提高行政审判的司法能力。当前,行政审判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客观形势要求行政审判必须全面提高司法能力。各级法院要继续坚持实行“一把手工程”,强化宪法和法律意识,确保司法公正,继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不懈抓好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司法环境,用出色的工作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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