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解读——上网可查询个人婚姻状况
网络小屋  主页 结婚专页 《婚姻登记条例》解读               |  上传时间:2003-08-19  |
夢多工作室


  上网可查询个人婚姻状况
  据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后,个人的婚姻状况都将在民政部门“存档”备案。随着电子政务的完善,本市将开发软件,建立个人婚姻状况的网上查询系统。届时,人们通过民政系统的网络,就能了解到个人结婚或是离婚的婚姻状况,从而避免重婚欺骗问题的发生。

  单位“土政策”必须撤销
  尽管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禁止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当前某些地区、某些部门仍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保证低生育水平为由,制定了一些与婚姻法规定不一致的有关结婚年龄限制政策,如擅自提高结婚年龄,规定男25岁女23岁始得结婚;某些系统和行业也以种种理由限制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公民办理结婚登记。一些地方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现象有禁不止,如婚检乱收费,办理婚姻登记时需要交纳计划生育押金和户口迁移保证金等,使得群众不堪重负,无力结婚。
  这些“土政策”都与新修订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相违背,并且是不少地区以权谋私,管、卡、压合法的、自由恋爱的申请登记者,乱收费的“温床”,必须尽快废止,否则就谈不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北京婚姻登记变化已提前进行
  婚姻登记出现了新变化,2003年4月起全区各街乡不再进行婚姻登记,改由两处婚姻登记站集中办理,12名专职婚姻登记员办理结婚手续,针对现代年轻人工作繁忙的特点,人们可预约到双休日办理。
  朝阳区面积大,常住人口多,年婚姻登记量大。朝阳区设立了两个登记站,自本月起,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口属于朝阳区范围的均可在登记站办理申请结、离婚手续,全区各街乡不再具有婚姻登记职权。
  以往,人们办理结、离婚手续都是到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办理,而民政科的人员是兼职的婚姻登记员,不能保证时间,加上对法规不太熟悉,容易出现婚姻登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随意性。现在实行集中登记后,朝阳区专门招聘了12名专职的婚姻登记员,在上岗前还专门进行了相关法律学习,熟悉婚姻登记中的种种情况,可以为人们提供完善服务。
  婚姻登记处主任李桂芳说,婚姻集中登记实行微机化管理,公开承诺全日制办公,不会出现登记不便的情况。此外,针对现代人工作繁忙的特点,民政部门还推出预约服务,人们可预约到双休日办理,残疾人等预约后可上门服务。
  19日上午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婚姻登记处发现,来这里登记结婚的新人不是很多,一个多小时里只见到寥寥两三对新人来咨询、办理结婚登记。据这里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平常他们一般要接待十几对,“明摆着嘛,现在来办登记要体检、开证明,至少要两三天。10月1日以后带个户口簿、身份证几个小时就可以办了,谁不想图个省事。”

  婚姻登记几经变迁
  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首次在我国确立了婚姻登记是结婚、离婚的必经法律程序。为落实新的婚姻登记制度,我国原内务部和民政部,曾在1955年和1980年、1986年先后颁行过3个《婚姻登记办法》,现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则发布于1994年2月1日。这个《条例》规定了申请结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值得注意的是,1986年的《婚姻登记办法》中并没有规定离婚时必要的“出具介绍信”环节。这部1986年的《婚姻登记办法》第7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应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将启用新颜色、格式的证书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19日透露,我国传统的红、绿两色婚姻登记证书将在颜色和格式上有变化,以符合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要求,并适应婚姻登记工作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介绍,按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的规定,各地办理婚姻登记只收取工本费,每对9元。因成本不高,导致传统的婚姻登记证书制作质量较低,既不利于当事人保存收藏,也不利于外出携带。因证件纸张强度不够,微机无法操作,往往要靠工作人员手工填写,缺乏法律证书的严肃性。同时,按照国际惯例,法律证书不适宜展示强烈的感情色彩,因此传统的大红、大绿颜色的结婚、离婚证,将在颜色和格式上发生变化。目前,婚姻登记证书的样式、格式正在研究中。

  同性之间禁止结婚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19日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禁止同性之间结婚,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给同性恋者之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张明亮说,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有关规定,同性之间禁止结婚。
——回到頁首
返回《婚姻登记条例》解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