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发布时间】:2002-11-06
  【生效日期】:2002-11-06

现行结婚离婚需要的证明



    据悉民政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后,依据现行《婚姻法》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相应的修改,目前已报送国务院等待审批。

    现行结婚登记需要的证明
    1、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婚前医学鉴定证明;
    4、离婚后再结婚,还应当持《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的关于作出离婚的《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现行离婚登记需要的证明
    1、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说明: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