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收费标准
工商收费的六个标准

 
1、企业登记、公司设立登记费

【收费依据】
  1998年6月国务院令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1988年11月国家工商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企业法人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工商企定(88)279号]
  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1 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公司设立登记费) 申请开业登记的企业法人(含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设立登记的公司 按注册资金或注册资本总额的0.1%收取;注册资金(本)总额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05%则取;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费最低额为50元。设立公司登记费最低为300元。
2

非法人企业开业登记费

申请开业登记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每户300元

3

筹建企业登记费

经批准的新建企业,其筹建期满一年的

50元

公司名称予先登记参照本标准

4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费

申请开业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和华侨、港澳台同胞举办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下同)

注册资本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1%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05%收取 ;注册资本超过一亿元,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2、经济合同管理收费

【收费依据】
  1984年1月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并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84)工商品粮号]
  1990年8月国家工商局、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取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的通告》[工商(1990)250号]
1

经济合同鉴证费

由当事人各负担一半

购销、订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收取价未或工程造价的0.02%;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协作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收取价款或酬金的0.1%鉴证费最多收取3000元,最低收取2元

2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经济合同当事人负担

由省工商局核发

【说明】
  1、自《仲裁法》及《合同法》公布实施后,工商局已不再管辖合同仲裁。合同鉴证实行自愿原则,由于工商局不再管辖,因此合同鉴证已失去法律意义,可对合同进行公证。合同仲裁必须由合同双方达成仲裁协议。
  2、《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及种类,已没有“经济合同”、独立的“技术合同”的概念。
  3、《合同法》对格式合同进行了严格限制,因此所谓“示范文本”的广义示范意义也不复存在。目前仅存建委的《工程建设合同》与房管局《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两种文本被强制性使用。


3、市场管理费

【收费依据】
  1983年2月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国发(83)17号]
  1983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实施细则》[川府发(1983)114号]第十条
1

对进入集市交易商品的

工业品、大牲畜、不超过成交额的1%;其它商品不超过2%

进入集市交易商品的

省、地辖市的农副产品市场为出售商品金额的2%,县和县以下农村集市为1.5%,大牲畜,工业品为1%,收费起点为10元

国营和集体企业进入城乡集贸市场内采购的

按采购商品金额缴纳0.6%的市管费

外地的国营和集体企业在集市内外或委托产地企业采购商品

按采购商品金额缴纳0.6%的市管费

进入集市采购的无证个体商贩

按采购金额缴纳2%的市管费

个体户和国营、集体企业进入摊区或集市市场内摆摊设点

缴纳定额市管费

2

【收费依据】
  1987年6月四川省粮食局、工商局《关于粮食部门义购粮食缴纳市场管理费的通知》[川机87(695)号]

粮食部门进入集市设点收购的议价粮食

按收购金额的0.5%缴纳市管费

3

【收费依据】
  1988年5月四川省计经委、林业厅、财政厅、物价局、工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经委等五部、委、局〈关于整顿和调整南方集体林区木材费用负担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林计(88)70号]及其更正通知[川林计函(88)272号]

林农进入指定市场凭证自销零星木材

按不超过成交额的1%收取市管费

林农、木材生产单位按历史习惯在山场、林区公路边、大河边、贮木场出售给国营林业木材经营部门以外的其他国营、集体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木材

按规定缴纳市管费

4 【收费依据】
  1985年9月四川省物价局、工商局、商业厅《关于国营商业经营生猪缴纳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川价字(85)农163号]
国营食品公司超计划部分或未供应平价饲料(含配合饲料)收购的生猪,以及承托、委托 代购的生猪;其他渠道经营单位收购的生猪 按收购金额的0.6%
5 国营食品公司(含基层国营食品单位)在本县范围内经工商部门同意,进入农贸市场(包 括沿街划定的市场)销售商品 应绵摊位费
6 【收费依据】
  1986年1月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 〈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川办发(1986)2号]旧机动车市场管理费

卖方交缴纳按成交额的1%

7 【收费依据】
  1988年5月四川省工商局印发《关于中介人活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工商(1998)67号]中介人活动管理费

中介人按月收入2%缴纳

8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局[1992]价费字414号,1995·5·15省物价局、财政局、工商局川价字非(1995)88号
汽车交易市管费 汽车最终用户缴纳:不超过汽车交易额0.3%,由汽车交易地工商机关验证盖章,并收取市管费(特种车除外)


4、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收费

【收费依据】
  1987年8月1日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7(71)号] 
  1988年5月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工商办字(88)第90号]
  1988年7月四川省工商局、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家工商局、财政部、物价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工商(88)85号]
  1983年6月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1983)工商字第91号]
  1983年8月国家工商局《工商部门向个体工商业户收费问题的通知》[(83)工商字150号]
  1983年11月四川省工商局、财政厅《尖于贯彻国家工商局、财政部〈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支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工商(83)125号]
1 个体工商户
开业登记费
领取《营业执照》的
领取《临时营业执照》的
每户20元
每户5元
2  

个体工商户

换照费

每四年换发一次《营业执照》 每户20元
每年换发一次《临时营业执照》 每户5元
由于政策变化或因工作需要,未到换发营业执照需要换发《营业执照》的 每户10元
由于政策变化或因工作需要,未到换发营业执照需要换发《临时营业执照》的 每户2.5元
由于政策变化或因工作需要, 未到换发营业执照需要换发《营业执照》副本的

每个1元,只换芯不换皮的,收成本费0.5元

3 个体工商户
变更登记费
 

每次10元

 

4

 

个体工商户补照费

因遗失、损坏等,需要重新补(换)发《营业执照》的 每次10元
因《临时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要重新补(换)发《临时营业执照》的 2.5元
需要重新补(换)《营业执照》 副本的

1.5元

5 成本费 需要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 每份3元
6 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费 每年验照贴花一次 每照手续费0.5元购销农副产品的,按营业额的1%收取;购销工业品及其他商品的
7 个体工商户 管理费 未进入集市经营的 按营业额的1%或1.5%收取。从事劳务活动的,按收益额的2%或3%收取
8

个体工商户摊位费

在集市固定设摊,市场管理部门合并收取“个管费”费率不超过收益额的2.5%;劳务性经营不超过收益额的3%;临时进入集市摆摊,凭其营业执照收取少量的摊位费

 

9

私营企业
管理费

【收费依据】
  1989年1月国家工商局令第2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参照个体工商户管理收费标准执行,但月收费额最多不超过一千元


5、商标业务收费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国家工商局工商标字(1996)《关于执行商标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1

商标注册 800—2000元(含代理费以下同)

2

补发注册证 1500—1800元

3

商标转让注册 1800—2000元
4 商标续展注册 2800—3000元
5 续展迟延 700元
6 商标延期申请费 800元
7 商标评审费 3000—10000元
8 变更商标注册 800—1000元
9 商标许可备案 600—800元
10 商标异议 1800—2000元
11 商标查询(普通) 180—230元
 



6、广告管理收费

【收费依据】
  1987年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目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87)价涉字592号]
  1998年12月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对举办临时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登记收费问题的通知》[工商办字(88)第320号]1995·6·1国家工商局第32号令《临时性广告经营管理办法》
1

广告经营管理费

中央属广告经营者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 每户200元
省属广告经营者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 每户150元
省辖市属广告经营单位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 每户100元
县属广告经营单位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 每户50元
2 广告经营单位变更登记 每户20元
3 广告经营单位年检费 每户20元
4 临时性广告经营登记费 申请举办一次性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

每次每户50元

--------------------------------------------------------------------------------
 
[关闭] 

---------------- Copyright (c) 2000-2003 NingXiang-He Attorney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