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条 例 解 读
公司登记:打电报发电传就可以申办公司
条例规定,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司登记条例: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材料要被重罚
条例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条例解读:股东不得以信用商誉等作价出资登记公司
条例规定:在公司登记时,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根据这一规定,名人用姓名、大公司不出资仅用信用入“干股”的现象将被禁止。
条例解读:公司年检时间为每年3月初至6月底
条例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条例解读:法定公积金不能无限转成注册资本
条例同时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条例还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但其余部分可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延长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