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参考样本 【2005-12-06】 2005-12-24 第2稿
网络小屋  主页 公司法 《公司法》专页      著者:梦多工作室  |  上传时间:2005-12-07 |


公司文件参考样本
(以《公司法(2005年修订)》为准,设立登记,公司自备材料,参考样本)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目录

  出资协议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指定证明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委托证明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监事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出资证明书         







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样本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    日召开 
 了首次股东大会,经讨论同意,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一致通过××××有限公司章程;
   二、选举×××、×××、×××、………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 
 为×年,可连选连任。(或二、选举×××为本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并是/否兼任 
 经理,任期为×年,可连选连任。)
   三、选举×××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为×年,可连选连任。(或三、
 选举×××、×××为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任期为×年,可连选连任。)




××××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届第 次股东会决议(样本二)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会股东人数:
   实际到会股东人数:
   股权额:
   会议以何种方式(电话或书面)通知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内容:
     1、......。
     2、......。
     ......。

   到会股东签字:









出资协议

出资协议


   自然人×××、×××、×××………、×××公司、×××公司、×××公司共××位出资人,自愿出资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 
 一致达成本出资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诚信遵守:
   一、各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出资期限均载明于下表。
   二、出资方式应符合《公司法》要求,出资额以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或验资机构作出的验资证明的数据为准。
   三、以其他形式,如股权等出资的,需经全体出资同意并符合《公司法》。
   四、出资人签署本协议的行为,即出资已完全自愿并知晓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与法律责任。
   五、出资人必须按照出资承诺履行出资义务,若有违反除应按约定出资外,还应当按本协议出资总额的(50)%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六、因出资人的行为造成公司设立不成的,应当按本协议出资总额的(50)%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七、全部货币出资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总数的30%,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人民币),分期出资总期限从公司成立之日 
 起不得超过2年。
   八、出资应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及期限履行交付(财产转移)义务。


   全体出资人签字押印盖章:


    




《指定证明》

指 定 证 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    日经讨论通过,特指定股东××× 
 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的有关事宜,期限至公司成立之日止。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委托证明》

委 托 证 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    日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委托××× 
 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的有关事宜,委托期限至公司成立之日止。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说明:
  1、申请人为股东的,使用《指定证明》;非股东的,使用《委托证明》。
  2、受托人为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须附该机构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执照复印件、代理机构委派经办人员的证明及经办人员的代理资格证。

董事会决议

董 事 会 决 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于    . 
 日召开了董事会,经讨论同意,一致通过如下事项:
   一、一致同意选举×××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年,可连选连任。
   二、一致同意选举×××为本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年,可连选连任。
   一致同意聘任×××为本公司经理,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任期为× 
 年,可连选连任。




××××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签字、盖章):



    



  说明:设董事会的才提供此材料。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有限公司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选举×××为本公司第一届执行董事
 (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即为本公司法定代表
 人,代表本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负责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职权。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董事签字盖章):


    




 说明:不设董事会的,由全体股东签署;设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署。



监 事 会 决 议

监 事 会 决 议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日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通过,一 
 致同意推举×××为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召集人,任期为×××年。




   ××××有限公司全体监事(签字盖章):


    




 说明:设监事会的,才提供此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证明书
                        编号:××出资证字第××号 

   ××××有限责任公司于    日成立,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本公司股东×××(或×××公司)于   月 
  日到    日按照《出资协议》分 期以□货币 □实物 □知识产权 
 □其他等形式出资人民币     元(详见《出资协议》与《验资证明》),占 
 本公司注册资本 %。
   特此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盖公司章)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字):

核发日期:    



  说明:1、在出资方式的“□”内打“√”。
     2、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非必要条件。
     3、应当注明验资证明的文号与文件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
   2.
   3.
   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住所:
   投资人姓名或名称、证照号码、投资额和投资比例(投资人写不下的,可另备 
 页面载明并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正面)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兹委托(我单位/代理机构/自然人股东) 前来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宜。
   授权期限为:
   授权权限如下(同意的,在括号内签署“同意”;不同意的,在括号内签署“ 
 不同意”选择二项以上同意或有空括号未填写的,本授权委托意见无效。):
   1.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但不得修改本申请书任何文字内容。( )
   2.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授权修改本申请书出现的错别字、遗漏和误加 
 的文字。( )
   3.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如申请的企业名称未能核准,授权修改、增加 
 或减少企业名称字词表述。( )
   4.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授权修改本申请书任何内容和文字表述。( )




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代办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处)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反面)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一次性告知书



   一、投资人只需按照本申请书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即可申请企业名称预先 
 核准。
   二、投资人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填写的内容无论保证与否都应是真实的、合 
 法的和有效的。代办人或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三、投资人应依法慎重选择申请的企业名称,避免侵犯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因使用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造成社会和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 
 还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五、报社、杂志社、期刊社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报纸、杂志、期刊字词的,应对 
 这些字词使用书名号。
   六、本申请书应采用A4规格纸印制,投资人可采用A4规格纸自行双面复印或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网站下载。
   七、投资人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 
 修改签字和签名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八、对字迹潦草、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企业登记机关的名称核准受理人员 
 有权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
   九、已核未完成企业登记的名称,投资人发生变化的,应向名称原核准机关重 
 新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十、名称预先核准时不审查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登记条件,投资人资格和企 
 业设立登记条件在企业登记时审查。投资人不得以企业名称已核为由抗辩企业登记 
 机关对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登记条件的审查。企业登记机关也不得以企业名称已 
 核为由不予审查就准予企业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前适用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    日至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注: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 
     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 
     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 
     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前适用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姓 名

----

 职务及产生程序

----

 是否公务员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前适用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

 姓 名      职 务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 名      职 务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 名      职 务    


 姓 名      职 务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前适用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股东(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
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方式
百分比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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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 
    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E.自然人,F,其它。
   ②出资方式填写:货币、非货币。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前适用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前适用






发起人协议书

       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          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 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          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发起人分别为:×××、×××、×××公司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是: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代储    、饲料及原料、动物保健品、农具、化肥、日用百货;仓储服务;农产品市场经营及管理。

  第四章 股权结构
  第七条 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第八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100%。
  第九条 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十一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五章 筹备委员会
  第十三条 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
  第十四条 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第十五条 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条 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 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帐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于        日在    市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

  代表人:(签字押印盖章)



        











  公司文件参考样本----梦多工作室编制

  

  附:
   公司登记所需申请材料(《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前适用;供研究参考,需要使用的请到当地工商局可工商局网站查阅下载)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备案事项申请表、审核表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
   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审核表
   公司企业注销登记审核表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相关条款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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