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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著:梦多工作室

  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以及律师服务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因国家之大,沿海与内地、尤其西部边远地区、乡村山区差别之大,可谓天壤之别。
  80年代,即恢复律师辩护制度之初,司法部、财政部曾有一个《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但由于国家经济发展迅速,该标准已不适应市场经济与社会法律服务的需求。各地律师事务所均采用协议收费,律师收入逐步提高,目前已列入高收入阶层。
  当前,由于社会经济秩序不佳,官员司法腐败,各类诉讼案件巨增,法院收费经调整后偏高,不少诉讼当事人因诉讼成败、诉讼成本偏高所困。而律师收费大都采用协议社会上部分群众对有些律师高收费反映比较强烈,甚至认为律师是一个“暴富”的职业,关于律师收费的纠纷案件也时有发生,这足引发我们对律师收费标准的思考。

《2002年度中国律师业发展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有不少人会把律师跟钱紧密联系起来,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和律师说话都要付费,最要命的是,如果付了费,官司没赢怎么办?
  也有不少人想找律师,却发现各个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不同,收费方式也不尽相同,有些雾里看花的糊涂:是否选择合适的律师也和在市场上购物般需要狠心压价,货比三家?
  与此同时,律师们却在慨叹社会上黑、假律师扰乱了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而且当事人又是那么难伺候,做律师太难。
  律师收费标准多年来的滞后、无序与模糊产生的负面效应,形成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第一道鸿沟,也从某种程度上阻滞了律师行业在WTO后市场化背景下的高速发展、高速积累的趋势。


  当前,社会上部分群众对有些律师高收费反映比较强烈,甚至认为律师是一个“暴富”的职业,关于律师收费的纠纷案件也时有发生,这足引发我们对律师收费标准的思考。

  律师收费不再是卧虎藏龙,律师协会和司法部门的砝码再次加大力度压平律师收费的天平,这既维护了当事人利益,同时也促进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向健康良好的方向发展,我们如何去维护和发展?这是一个需要思考和了解的话题。 

  中国律师应当实行什么样的收费制度较为适应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如何解决各地律师收费差距,如何开拓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市场,这是律师界不得不沉思的困扰。律师们怎样抑制行业不良收费行为,真正做到反对不正当竞争、真正做到抵制腐败司法、政府官员,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净化我国法治环境,自律律师队伍更是广大律师面临的课题与考验。 


  查阅:【成都地区律师收费(现行行业自定标准)】
  查阅:【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有关说明】
  查阅:【刑事案件辩护的有关说明】
  查阅:【民商行案件代理收费的有关说明】

梦多工作室  2005-08-0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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